各学院、研究生部:
2020届学生即将毕业,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助学贷款违约风险达到可控范围,使我校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贷款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毕业生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资料修改”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单击“毕业确认申请”提交,再单击“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表”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填报要求具体见附件1),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涂改。毕业确认表上的信息在签订时如有与现状不符的地方,请毕业生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毕业生将签好名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扫描成PDF电子版于6月14日前上交所在学院贷款助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进行收集上交),文件命名格式: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学院+学号+姓名。
(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
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毕业时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根据省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贷款毕业生需在网上提交申请和签订《毕业确认表》。具体操作如下:
1.网上提交申请。请各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为确保学生毕业后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请毕业生务必填写毕业后的联系方式、家庭信息及就业信息等,了解个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网上确认申请流程。毕业后如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有变,请及时到系统中进行更新。
2.审核。填写完毕后,由各学院助学贷款助理负责进行网上审核,如填写的联系方式仍然是学校地址,审核将不通过。
3.签订确认表。助理告知审核无误后,毕业生导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打印,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涂改。毕业确认表上的信息在签订时如有与现状不符的地方,请毕业生用红笔在表上直接标出,并告知学院贷款助。毕业生将签好名的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扫描成PDF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上交所在学院贷款助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进行收集上交),文件命名格式: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学院+学号+姓名。
注:为保护学生隐私,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名单将另行邮件通知。
(三)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助学贷款
按所在银行及金融机构要求完成。
二、填写还款确认书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未结清贷款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需签订《国家开发银行还款确认书》,以确保每一位学生清楚自己的借款情况、还款还息的具体时间、金额及相关事项,切实保障贷款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还款确认书(附件2)根据个人的贷款期限确定还款计划,毕业生在贷款助理指导下填写,经贷款助理审核无误后,双面打印并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签字,毕业生将签好名的还款确认书扫描成PDF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上交所在学院贷款助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进行收集上交),文件命名格式: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学院+学号+姓名。
三、开展诚信教育,签订还款承诺书
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组织贷款毕业生开展多种形式诚信主题教育活动(至少一次),签订还款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打印还款承诺书并在承诺人一栏处签名,扫描成PDF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上交所在学院贷款助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进行收集上交),文件命名格式: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学院+学号+姓名。同时,各学院于6月24日下午5点前将《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开展情况总结》(附件4)电子版报送到学生处吴宛姗老师办公邮箱。
四、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凡是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2020届毕业生均需采集详细个人信息(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请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5)各项内容,毕业生将填好的表格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交给各学院贷款助理(研究生以研究生院为单位进行收集上交)。
五、办理还款计划变更
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助学贷款毕业生因休学、留级、转专业、退学、服兵役等原因无法按时毕业或升学、攻读第二学位等原因进行深造的可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继续提供贴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向所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咨询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向所在高校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因休学、留级、转专业、退学、服兵役等原因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
无需申请毕业确认,需在6月20日前将佐证材料发给学院贷款助理进行审核办理。
(二)因升学、攻读第二学位等原因进行深造的学生:
需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在毕业当年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提交申请,并将以下佐证材料电子版(1、2、4、5)发给学院贷款助理进行审核办理,如暂未收到学生录取通知书,可暂时用考入高校拟录取名单代替办理,于毕业当年9月7日前发送下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gdufsxszz@163.com,邮件主题为“还款计划变更+姓名+学院+联系方式”,逾期省助学管理中心将不给予办理: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系统导出,签名PDF扫描件;
2.学生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3.被录取学校的学生证扫描件或被录取学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信息采集表(附件6)
注:还款计划变更信息采集表“新学校代码”可通过研招网首页硕士/博士目录输入学校名称查询,“批准时间”不填,表格中其他信息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获取。
六、办理提前还款
2020届贷款毕业生的贷款财政贴息期即将在6月30日结束,若在6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毕业生将不需要自付利息。如想结清多笔合同,则每笔合同均需重复以下操作。
学生申请提前还款的程序为:
(1)用身份证号或学生自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平台http://www.csls.cdb.com.cn
(2)点击“提前还款”,自选“全部还款”或“部分还款”
(3)按照系统提示的金额,在还款结算日前(不包括20日)把钱存入国家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中,等待划扣
(4)告知学院贷款助理进行登记
请还款学生特别注意系统标示的还款结算日,学生于每月1-15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结算日为当月20日;于每月16-31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结算日为下月20日。
注:在6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并在支付宝还款账号存入在校期间所有助学贷款合同本金,结清在校期间所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不进行毕业确认、填写还款承诺书及还款确认书。如果只结清部分合同,则仍需进行上述操作。
七、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领
申请了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在6月12日后到各学院济困老师处签领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研究生向研究生院签领),各学院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合同派发工作,并将签领进度以办公邮件的形式于7月10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学生处吴宛姗老师的办公邮箱。申请了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的非毕业班学生贷款合同拟于下学期进行签领,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还款救助
根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9号)文件精神,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还款救助,具体通知可在“广外学生处官网——学生资助——助学贷款”中获取。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督促每位贷款毕业生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如未及时完成,毕业生将无法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联系方式:
①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北校区行政楼101,36207027;南校区行政楼116,39328388。
②国家助学贷款热线:95593
附件: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填报要求示例.pdf
附件2:还款确认书.doc
附件3:还款承诺书.doc
附件4:XX学院2019-2020学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开展情况总结.docx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6: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7:致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