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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国家奖助学金由国家出资设立。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重视。

、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广外校〔2016〕26号)第九、十条的条件外,在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中获得综合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在测评单位中位于前10%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生。

2.条件:

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广外校〔2016〕26号)第九、十条的条件外,综合及学业排名在测评单位前50%,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满足以上基本参评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困难等级由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排序,进行评定。

(三)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

、推荐名额及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

2019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4人,每人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依据学院参评人员,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英文

3

金融

4

法学

2

翻译

1

经贸

4

西语

2

国关

1

新闻

2

商英

3

日语

2

教育

1

艺术

1

商学

5

东语

1

信息

3

数统

1

会计

4

中文

2

公管

2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626人,每人5000元,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具体名额根据9月16日各学院反馈的本年度获得奖学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学生人数(附件4:2018-2019学年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分配(另文通知)。

三、评审基本要求、评审时间、提交方式、发放方式

(一)基本要求

请各学院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公示,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时间

请各学院于920(星期五)前在奖学金系统提交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在27日前提交相关表格电子版(附件1、2、3)。

(三)提交方式

1.学生处从奖学金系统导出名单后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于力宇老师办公邮箱,纸质文本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思政科(南校区行政楼114室,北校区行政楼103室);

3.《国家奖学金系统录入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发送至学生处思政科邮箱gwxscszk@126.com

4.系统提名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

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电子版均由学院辅导员发送;另各学院于20日报送一名学生干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微信号)至学生处张哲老师邮箱(201910071@oamail.gdufs.edu.cn),负责跟进后期表格的订正工作。

(四)发放方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帐户。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6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系统录入表

      3.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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