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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工办:

2018-2019学年度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关于今年我校社会专项奖学金项目的几点说明如下:

一、“三菱商事奖学金”申请者需填写附件3表格;

二、“王辉耀奖学金”金额调整为3000元/人;

三、申请“镇泰奖学金”者需符合综合测评“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四、申请“蓝鸽奖学金”者需符合综合测评“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五、申请“云山励志奖学金”者需为获得奖学金且家庭经济困难生。

六、根据“建智奖学金”实施方案,指定英文、翻译、商英、商学、经贸、会计、东语、法学院学生申请。

七、根据“中银金摇篮奖学金”实施方案,各学院该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英文、经贸、商英、商学学院各2名,会计、金融、西语、东语、中文、法学、教育、信息、公管、翻译、新闻、艺术学院各1名学生申请;

八、根据中伦文德奖学金实施方案,各学院该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法学院2名,商学院2名,其他学院共4名学生申请。

九、根据天健奖学金实施方案,指定会计学院学生申请。

十、海南校友会奖学金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原则,不限制各个学院的具体申请人数,申请者需为海南籍本科生,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等奖学金(即综合测评总分排在参评人数前3%)。

十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能同时申请本通知中的各项社会奖学金。

请各学院于920(星期五)前在奖学金系统提交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请各单位将社会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信息表(附件2)于9月27日(周五)前统一发至gwxscszk@126.com邮箱。附件3表格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思政科(北校区行政楼103,南校区办公楼114)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社会专项奖学金获奖名单信息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菱商事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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