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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学校定于7月13日至9月25日开展2018-2019学年度2016、2017、2018级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评优培训工作安排

为保证本次测评及评优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安排于8月26日对全体负责本次综合测评工作的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培训地点另文通知。

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学院负责综合测评的辅导员老师在7月19日前扫码加入微信群。

二、评选项目与评选比例

本次评优的主要依据是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结果,且奖学金评定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本次评优工作主要评选:

(一)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

(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奖获得者(约占参评人数的10%)。

(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约占参评人数的15%)。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根据上级通知执行)。

(五)社会奖学金获得者(评选比例依有关规定执行)。

(六)先进班集体(约占参评班级数的15%)。

(七)先进班集体标兵(全校10—20个)

三、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下发通知

7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也可通过校园网下载(智慧广外/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平台)。

(二)综合测评工作日程安排

7月13日-31日: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公示及调整。因学院大类招生或者其它原因,需要多个专业合并进行综合测评的,辅导员在此期间与系统工作人员反馈,提前进行系统设置并设置班评负责人。

8月1日-30日:学生自评

8月31日-9月6日 :班级测评小组评分

9月7-10日:辅导员评分、公示

9月11日:学院公示除学业成绩以外的分数

9月12-13日:导入教务系统中的学业成绩。辅导员确定可以进入综合测评的课程,在系统中进行提交。学业成绩包括学生评定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不包括辅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大学综合英语听力、军训成绩)。

9月16-18日:公示综合测评总成绩

(三)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9月16日下班前,各学院统计综合测评总排名以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通过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报送学生处于力宇老师;综合测评总排名以及学业成绩排名可选择按专业或年级或者班级排序的方式,但同一班级学生排名必须按照同一种标准进行排序。

9月18-20日,学生进行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各学院进行审核上报。

9月20日下班前,学生处将直接从系统导出各学院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9月25日至10月中旬,学校审定评优名单。

9月30日前,发放国奖国励奖学金;10月中旬前,发放校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根据奖金到账情况依次发放。

四、相关事宜

(一) 学生评优工作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基本表现的一次综合考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优工作。

(二)本科学生评优评奖制度按照2016年颁布的评优评奖制度执行,具体制度见附件1-3。根据综合测评方案规定,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并向本单位学生公布、执行。各学院于7月31日前将本学院本科学生2018-2019学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公示完毕并发送至gwxscszk@126.com备案。

(三)根据规定,学生在评定学年末转专业(学院)的,在原专业(学院)参加测评和评选;在评定学年中期转专业(学院)的,在转入专业(学院)进行测评和评选。

(四)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应公示学生自评分情况,自评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辅导员、班小组有权在辅导员评分、班小组评分中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减。情节严重、可认定为弄虚作假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资格。

(五)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综合测评网上测评操作说明。

(六)综合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取。如同时符合申请两项或三项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条件的,奖学金只发放所获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

(七)为了完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及网上操作系统,提高评优工作水平,请各学院及时反馈、梳理本次学生评优工作中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本学院评优经验、做法和体会,于9月30日之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处(电子文档发至gwxscszk@126.com)。

(八)学校将于本次评优工作结束后,召开表彰大会,宣传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校和各学院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着力推进学风、校风建设。

(九)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及分配名额等另文通知。

(十)咨询联系方式

关于综合测评网络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网络技术人员:李工,Tel:18925182989,微信号:waynelee;

有关制度和政策解释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学生处:

于老师、张老师,Tel:36207022(7022),39328962(8962)。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7月13日

附件:

1、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16年修订)

2、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3、先进班集体与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

4、综合测评网上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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