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实施办法》(广外校〔2015〕11号)(“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变动报送工作的通知》(研奖助〔2019〕10号)有关要求,学校现需在研究生中聘用助管,具体有关聘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强;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助管岗位:
(一)受过各级、各类处分;
(二)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
(三)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四)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
(五)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六)在申报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七)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流程
(一)2019年8月24日-2019年8月28日,有意向申请岗位的研究生根据《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岗位设置及要求,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5:00前自行联系交至各用人单位。
(二)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3日,各用人单位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独立组织面试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录用单位回执》(附件5),于2019年9月4日下午5:00前交至北校区研究生院(部)101室,电子版发至黄巧老师邮箱。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助管招聘,则默认该助管岗位本学期暂时关闭,研究生院(部)不接受任何逾期助管录用信息的报送。
三、津贴标准及考核
(一)津贴标准
助管津贴由学校专项经费全额支付,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酬劳,并于下一个月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
研究生助管津贴包含两部分: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
1、基本津贴:研究生助管岗位每学期原则上按5个月计算,每月需至少完成30小时工作量,每小时按20元计算,每月津贴600元。
2、绩效津贴:聘期结束后,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期末鉴定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受聘研究生,学校将授予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发放绩效津贴。荣誉证书和绩效津贴将于下一个学期发放。
结合我校当前“三助一辅”管理工作现状,我校设置受聘研究生助管鉴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期内助管总人数的20%。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鉴定考核结果为“优秀”,受聘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能正确理解助管工作意义,具备端正的助管工作态度;
(2)每月参与助管工作的时间不低于40小时;
(3)工作积极主动,体现出良好的领导力、沟通力、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力;
(4)能够独立承担并良好规划、协调工作任务;
(5)需提供优秀助管自我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助管工作内容与业绩,要求能够充分体现个人较高的领导力、沟通力、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力)。
当各用人单位提交的优秀受聘研究生人数大于学期内助管总人数的20%时,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将基于各用人单位反馈的助管岗位工作内容复杂程度、受聘研究生的优秀助管自我陈述和综合表现进行优先排序。
(二)考核
1、每月考核
各用人单位应对助管研究生进行管理与考核,并于每月20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3)报送北校区研究生院(部)101室。逾期将不能准时发放当月助管津贴。
2、期末鉴定
聘期结束后,受聘研究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鉴定表》(附件4),送交聘用单位(个人)。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四、其他要求
(一)在同一学期,每人只能兼任一个助管岗位。
(二)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助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
(四)用人单位对受聘研究生提出续聘的,该研究生原则上不可以再对其他助管岗位提出申请。
联系人员: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6953
办公地点:北校区研究生院101室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一览表》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鉴定表》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录用单位回执》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