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新时期党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 号)文件精神,学校发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广外教〔2022〕6号),大力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

学生工作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与劳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细则》,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活动,以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对象为取得我校学籍、在我校注册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评审机构

评选活动成立评审工作组,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负责人组成;学院评选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其他单位评选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具体负责推进劳动教育工作的老师和本部门教职工代表。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推荐1-2名参评对象,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参评对象,经评审将评选出学校“大学生劳动奖章”获得者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品学优良,评定学年未受纪律处分。

(二)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

(三)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参评学年累计修习劳动实践学时数位居所在学院前20%。

(四)在劳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果丰硕,有助于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取得劳动成果曾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劳动先进事迹受到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较好社会影响的,可优先推报。

五、评选类别

(一)日常劳动类:积极参与日常劳动,在文明校园建设和文明宿舍建设等劳动中表现突出,展现出良好的劳动素养和劳动品质。

(二)服务性劳动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等公益劳动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服务国家、社会中表现突出。

(三)创造性劳动类:积极参与劳动相关的手工生产、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学习研究等创造性劳动实践,在创造性劳动中表现突出,在相关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有意参评“大学生劳动奖章”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22-2023学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表》(附件1-2);

2.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

3.高清照片(个人生活近照1张、体现个人良好劳动精神面貌及相关优秀事迹照片3-5张)

(二)单位初评

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推荐“大学生劳动奖章”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复审

学生工作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组织候选人进行汇报展示,提出本年度“大学生劳动奖章”建议名单。

(四)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大学生劳动奖章”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五)结果公布

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送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大学生劳动奖章”表彰名单后予以公布。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2-2023学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表》(附件1或附件2)。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推荐“大学生劳动奖章”名单汇总表》(附件3),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

(四)高清照片。

上述(一)至(三)项材料纸质版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交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办公室(白云山校区学生服务大厅、大学城校区校办公楼116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电子版请同一时间前发送学工部黄丹办公邮箱,以“单位名称+2022-2023学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材料”的方式命名打包后发送。

注:辅导员可在“广外劳动实践学时”小程序网页端后台导出学生所获劳动实践学时数据。

联系人:黄丹 联系方式020-36207027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表(学院).docx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劳动奖章”评选推荐表(其他单位).docx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推荐“大学生劳动奖章”名单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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