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教助函〔2021〕7号))通知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组织落实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认定对象

我校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工作安排

(一)省认定系统使用培训(9月30日下午14:30)

1、线上腾讯会议号:735929030

2、参会人员:全体辅导员

(二)学生申请阶段(10月10日前,国庆期间系统不开放)

1、线下部分:申请认定的学生如实填写提交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请表》无需盖章,佐证材料要求可参考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和附件3、4说明。其余项目没有明确具体证件且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部分,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以学生在《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为认定依据。如后续经同学举证为造假,将追回认定资格。

2、线上部分:申请认定的学生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 微信小程序,参考附件5《学生端资助小程序操作指引》,选择“国家助学金”项目发起资助申请,填写完善家庭信息,参考《分析表》上传佐证材料。其中带*为必填项目,务必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家庭信息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其数据最后将导入广东省困难认定系统,是确认学生困难认定等级的最核心数据。学生填写资料必须与提交的佐证材料保持一致的真实性。

3、线上申请和纸质版申请均需进行,缺一不可。

(三)学院辅导员审核学生认定信息,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公示阶段(10月11-15日)

学院辅导员在“广东省综合管理平台学校办理子系统”中对发起资助申请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结合线下收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对照《分析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核材料的真实性,确定负责班级的学生困难认定信息,由辅导员进行系统审核,请逐个、逐项审核,切忌批量审核通过。

辅导员登录广东省综合管理平台学校办理子系统https://zzzh.gdedu.gov.cn,账号和原始密码另行通知,根据附件6《教师端资助系统操作指引》,在系统中审核学生填报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信息有误或申请信息与佐证材料不符的,可将系统的学生申请退回或不予审核通过,退回申请的可由学生修改后重新申请。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姓名,在学院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其余一切无关信息,如具体的学号及困难原因等,不得涉及。如公示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处理。

(四)学校线上审核阶段

学校完成“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线上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按要求将信息统一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省教育厅确定全省高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和不困难学生名单。

(五)学生困难认定结果反馈

学校将省教育厅困难认定结果导入“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供学生查询结果。学院辅导员和学院学工负责人可在申报系统查看详细信息。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各项济困助学方面政策实行的基础工作。认定结果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申请国家助学金、出国境助学金等;3、申请各类校内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4、参与部分需要贫困生身份的勤工助学岗位;5、发放困难补贴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所在学年有效,有效期内无需重复申请。

(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名单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纸质材料由各学院自行建档保管,至少保存3年以上,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工作。

(四)为了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认定工作水平,请各学院及时反馈、梳理本次认定工作中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本学院认定经验、做法和体会,于11月1日之前,将总结材料(电子文档)报送至学生处叶祥杰办公邮箱。

(五)请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端小程序”的应用进行指导,并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开展认定工作。

联系人:谢蓉 叶祥杰   联系电话:36207027/39328388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2021年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分析表(佐证材料参考).xlsx

 附件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doc

 附件4: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名单.xls

 附件5:学生端资助小程序操作指引.pdf

 附件6:教师端资助系统操作指引.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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