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报送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申请的函》(穗民函[2017]1574号)以及《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广州生源退役士兵复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2019年广州市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范围:作为广州市兵源应征入伍,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或复学)我校的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的生活补助费为5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扣除寒暑假),共计5000元/年/人。复学在读期间,每年申请补贴的标准和资格以广州市民政局文件(穗民函[2017]1574号)为准。
注:
1.补助对象包括两种类型:
(1)广州市内兵源,又是广州市内各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这类退役士兵在退役1年内参加普通高考/研究生考试考入我校,即现在在读大一/研一的广州市兵源退役学生;
(2)广州市内兵源,又是广州市内各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复学的在校各级学生。
2.往年符合申请资格,且现今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只能申请今年,不能补报往年。
3.一年一申报,即每年只能申报本学年的生活补助费,不能一次性申报之后所有在读年度的生活补助费。
二、申报材料及上交时间
(一)申报材料:
1.《2019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
2.《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者退役证扫描件
(二)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研究生申请以研究生院为单位上交),于2019年11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学生处吴宛姗老师的办公邮箱(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个人申请)。文件名格式:XX学院+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如学院本年度无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也请通过办公邮箱告知。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本年度的补助资金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