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选内容
全省推选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另推选“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各5名。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第十四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我校推报2名辅导员至省厅。
二、推选对象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推选为2019、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三、推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推选程序
(一)各学院推选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
(二)学生处会同相关单位评审、公示,择优推报至省厅。
五、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7:00前
(二)申报材料
1.推选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3.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
4.推荐人选证件照(1寸蓝底免冠,2.5cm×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EG格式;
5.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文件);
6.推选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各学院将上述6项材料命名为“学院-姓名-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发送至学生处思政科公共邮箱:gwxscszk@126.com。
联系人:蔡康菲、范磊,3620702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3.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