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学校定于7月9日至10月20日开展2024-2025学年度2022、2023、2024级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评优培训工作安排
为保证本次测评及评优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安排对全体负责本次综合测评工作的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7月10日
培训地点:腾讯会议(具体安排请留意群消息)
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各学院负责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的辅导员老师在7月9日前扫码加入微信工作群。同时填写附件8,明确学院本科生综测评奖评优工作联络人。于7月10日前将附件8发送至gwxscxsk@163.com。
二、评选项目与评选比例
本次评优工作主要评选:
(一)优秀学生一等奖奖学金获得者(约占参评学生人数的5%)。
(二)优秀学生二等奖奖学金获得者(约占参评人数的10%)。
(三)优秀学生三等奖奖学金获得者(约占参评人数的15%)。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根据上级通知执行)。
(五)社会奖学金获得者(评选比例依有关规定执行)。
(六)先进班集体(约占参评班级数的15%)。
(七)先进班集体标兵(全校10—20个)
(八)三好学生标兵
(九)三好学生
三、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一)下发通知
7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也可通过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
(二)综合测评工作日程安排
7月9日-7月18日:学院制定加分细则,公示及调整。因学院大类招生、转专业或其它原因需在转出专业的原学院测评,需要多个专业合并进行综合测评的,请辅导员在此期间与系统工作人员反馈,提前进行系统设置。辅导员要在系统中核对综合测评评定学生名单、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提交行政班级数量(测评年度即专业分流前),并设置班评负责人。
7月10日:线上培训会(7月10日15:00,会议链接:#腾讯会议:309-780-652)
7月18-31日:学生自评;建议进行先进班集体评选(具体评选时间不限,10月17日前将附件7命名为“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名单”发送至gwxscxsk@163.com即可)
8月1-22日: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公示
8月23日-9月10日:辅导员评分、公示
9月16日前:学院公示除学业成绩以外的分数
9月中上旬:导入教务系统中的学业成绩。辅导员确定可以进入综合测评的课程,在系统中进行提交,提醒学院教务在此时间前录入学生成绩。学业成绩包括学生评定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不包括辅修课程、双学位课程、大学综合英语听力、军训成绩)。
9月19日前:学院公示综合测评总成绩
(三)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9月上旬公布各学院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方案
9月19日12:00前,各学院统计综合测评总排名以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通过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于力宇老师处。综合测评总排名以及学业成绩排名,同一班级学生排名必须按照同一种标准进行排序。
9月19日公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9月26日前,学生在奖学金系统进行国奖、国励申请,经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后审核上报。
9月28日,学生工作部从系统导出各学院国奖、国励申请名单进行全校范围5个工作日公示。
10月17日前,学生进行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申请,各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上报。
10月20日,学生工作部开始公示全校评奖评优结果
10月中下旬,学校审定评优名单,订正国奖国励申请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发放国奖国励奖学金;
11月,发放校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根据奖金到账情况依次发放。
四、相关事宜
(一)学生评优工作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基本表现的一次综合考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优工作。
(二)本科学生评优评奖制度按照2022年颁布的评优评奖制度执行,具体制度见附件1-3。根据综合测评方案规定,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并向本单位学生公布、执行。各学院于7月18日前将本学院本科学生2024-2025学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公示完毕并发送至gwxscxsk@163.com备案。
(三)根据规定,学生在评定学年末转专业(学院)的,在原专业(学院)参加测评和评选;在评定学年中期转专业(学院)的,在转入专业(学院)进行测评和评选。
(四)学年综测及评奖评优,学生思政学时、劳动学时及荣誉奖项等,获得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五)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应公示学生自评分情况,自评分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辅导员、班小组有权在辅导员评分、班小组评分中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减。情节严重、可认定为弄虚作假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资格。
(六)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网上测评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综合测评网上测评操作说明。
(七)综合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取。如同时符合申请两项或三项综合奖学金的获奖条件的,奖学金只发放所获最高金额奖项的奖金。
(八)为了完善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及网上操作系统,提高评优工作水平,请各学院及时反馈、梳理本次学生评优工作中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本学院评优经验、做法和体会,于10月20日之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文档发至gwxscxsk@163.com)。
(九)学校将于本次评优工作结束后,宣传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校和各学院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着力推进学风、校风建设。
(十)社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及分配名额等另文通知。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关于综合测评系统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群内咨询技术人员
2.有关制度和政策解释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部学生科于老师、陈老师,电话:36204409(4409)
3.思政学时方面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部思政科蚁老师,电话:36207022(7022)
4.劳动学时方面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黄老师,电话:36207027(7027)
5.体测方面问题,可咨询体育部焦老师,可在工作群中联系。
6.晚归方面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部热老师,电话:39328388(8388)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9日
附件:
1.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2022年5月修订)
2.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2022年5月修订)
3.先进班集体与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2022年5月修订)
4.综合测评评定学生名单核对操作指南
5.综合测评网上操作说明
6.奖学金、荣誉称号系统操作手册
7.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登记表及考评指标
8.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测评优工作联络人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