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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

(广外校〔2021〕19号2021年6月11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资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新生资助经费的来源为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 新生资助要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合理资助”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第五条 新生资助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 学校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实行分档资助。新生当年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资助金额不超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

第三章 资助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资助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处)按财务流程予以发放。

第八条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新生资助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资助,已发放的资助,予以追回:

(一)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获得资助的学生不合理使用资助资金,铺张浪费及任意挥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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