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生资助管理办法
(广外校〔2021〕19号2021年6月11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生资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新生资助经费的来源为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经费。
第四条 新生资助要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合理资助”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第五条 新生资助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六条 学校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实行分档资助。新生当年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资助金额不超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
第三章 资助程序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资助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处)按财务流程予以发放。
第八条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新生资助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资助,已发放的资助,予以追回:
(一)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二)获得资助的学生不合理使用资助资金,铺张浪费及任意挥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