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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新一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为帮助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一)请通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把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辅导员老师处(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首页,在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进度“合同已盖章栏”下载受理证明;如为纸质版受理证明可直接提交),由辅导员老师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9月10日下午4点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校校办公楼116;北校学生服务大厅玻璃房)官超老师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并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

学生在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时,请注意在受理证明的左上角写上学生所在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和联系方式(如长短号)

(二)请各学院收集需申请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9月10日中午12点前填好表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超老师的办公邮箱中,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请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请通知申请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在9月6日-9月10日的上班时间自行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南校校办公楼116;北校学生服务大厅玻璃房)联系值班贷款助理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


三、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仅接受老生续贷)

(一)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2021年广东省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仅接受老生续贷申请,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通过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于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尚未开始,本条件指拟申请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6)过去学年有申请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2)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3)已办理了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

我校高校助学贷款资金规定只能用于当年的实际学费,不能用于生活费和住宿费。各专业具体的学费标准请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

(二)高校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

2、《家长承诺书》(见附件3)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联系方式:填写申请学生家长的手机号码;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3、证件复印件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知情同意书》(赴国(境)外学习学生签订,见附件4)。

所有申请表格均可在学生处网站常用下载处自行下载。

(三)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收集需申请2021-2022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包括上学期已进行预申请报名的续贷老生)的信息,9月10日中午12点前填好表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见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超老师的办公邮箱中,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个人申请。

2、学生贷款申请纸质版材料由各学院贷款助理进行收集检查。

3、提醒需申请2021-2022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别错过2021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请各学院认真阅读以上安排,以便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指导。

联系人:官超联系电话:39328388/36207027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xls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doc

附件3:家长承诺书.doc

附件4:知情同意书(赴国(境)外学习学生签订).docx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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