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文字 谢蓉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文件精神,结合《关于2020-2021学年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审评的通知》(广外学工〔2020〕28号)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审的基础上,学生处复审。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意见可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有具体事实,最终资助等级及金额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南校区办公室地址及电话:校行政楼116,39328388

北校区办公室地址及电话:校行政楼101,36207027

邮箱地址:gwxszz@163.com


附件: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一览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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