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文字 学生处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同时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0年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2019年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资助的全日制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仅可补报前一年的学费减免);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二)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四)往年已享受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

注:服兵役资助中专升本、本升研的全日制退役入学学生原则上均以专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身份回原学校申请毕业生学费补偿,不在新录取的高校申请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三、所需材料及报送

1.入伍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退役学生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招士官提供《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一式两份,贴照片、学生本人签字,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签字、盖章。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附件1)

各学院如有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服兵役学生,请通知学生于10月19日前自行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南校区校武装部二楼国防教育科,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装部.朱永海.13430358076。

咨询方式: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020-39328388(吴老师)

武装部国防教育科:020-39328062(朱老师)

附件1: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docx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武装部

2020年10月1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