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学工〔2015〕3号
各学院:
根据福慧教育基金会要求,我校2015年福慧助学金(2000元/人)评选工作将于本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优秀,年级排名中上以上,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5.承诺定期参加自强社及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或集体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一般不能重复申请;
8.优先推荐2014、2013、2012级贫困学生;
9.优先推荐本学期申请社会助学金未获资助贫困学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于1月20日—3月9日期间登陆“数字广外”-“学工管理”-“我的助学金”,提交“福慧助学金”申请。请于申请理由中阐明家庭经济情况及申请理由,系统将在3月9日23:59分自动关闭。
学院于3月10日前登陆“数字广外”-“学工管理”-“资助管理”-“助学金管理子系统”,审核学生的申请(先由辅导员初审,再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
三、申请材料
1.《福慧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含大1寸彩照);
2.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
3.成绩单一份(可到学校成绩单自助机或学院教务员处打印)
4.本学年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5.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经学院认定)
四、名额分配
参照捐赠方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合计推荐130人,经学生处审核通过120人参加与捐赠方面谈,面谈后由捐赠方差额确定最终受助同学110人,推荐候选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商学
| 18
| 商英
| 10
| 法学
| 6
| 教育
| 5
|
经贸
| 16
| 金融
| 10
| 东语
| 6
| 新闻
| 3
|
信息
| 13
| 英文
| 8
| 西语
| 5
| 艺术
| 3
|
会计
| 13
| 中文
| 8
| 政管
| 5
| 高翻
| 1
|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3月1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申请材料送学生处勤工助学科办公室(南校校行政楼116,北校校行政楼101)。
2.助学金面谈将于3月14日(星期六)在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故缺席的学生视为放弃。
附件1:2014-2015学年福慧助学金申请表
(详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平台“-济困助学栏目)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