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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学工〔2015〕3号

各学院:

根据福慧教育基金会要求,我校2015年福慧助学金(2000元/人)评选工作将于本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优秀,年级排名中上以上,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5.承诺定期参加自强社及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或集体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7.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一般不能重复申请;

8.优先推荐2014、2013、2012级贫困学生;

9.优先推荐本学期申请社会助学金未获资助贫困学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于1月20日—3月9日期间登陆“数字广外”-“学工管理”-“我的助学金”,提交“福慧助学金”申请。请于申请理由中阐明家庭经济情况及申请理由,系统将在3月9日23:59分自动关闭。

学院于3月10日前登陆“数字广外”-“学工管理”-“资助管理”-“助学金管理子系统”,审核学生的申请(先由辅导员初审,再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

三、申请材料

1.《福慧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含大1寸彩照);

2.个人事迹材料(800字左右)一份;

3.成绩单一份(可到学校成绩单自助机或学院教务员处打印)

4.本学年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5.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经学院认定)

四、名额分配

参照捐赠方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合计推荐130人,经学生处审核通过120人参加与捐赠方面谈,面谈后由捐赠方差额确定最终受助同学110人,推荐候选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商学

18

商英

10

法学

6

教育

5

经贸

16

金融

10

东语

6

新闻

3

信息

13

英文

8

西语

5

艺术

3

会计

13

中文

8

政管

5

高翻

1

五、其他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于3月1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申请材料送学生处勤工助学科办公室(南校校行政楼116,北校校行政楼101)。

2.助学金面谈将于3月14日(星期六)在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故缺席的学生视为放弃。

附件1:2014-2015学年福慧助学金申请表

(详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平台“-济困助学栏目)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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