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奖助〔202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广外大研[2008]1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一)特殊困难补助

1、本人是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来自于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

2、父母均下岗,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4、家中多人同时上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5、出现突发性事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

2、家庭经济困难,遇到突发性事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给予补助:

1、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造成暂时生活困难者;

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者,抽烟、酗酒、铺张消费者;

3、学习不求上进者;

4、受校、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5、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贷款者;

6、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7、自筹经费研究生学杂费未交清者。

三、资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特殊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1000-15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500-1000元。

四、申报方式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培养单位审核。导师、辅导员、单位分管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三)审批发放。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公示后,将名单提交财务处发放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资助工作,展开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因遭受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有效实现精准资助。

(二)各单位应加强受助学生的关爱和管理,对于获得困难补助之后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学校将追回全部补助。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8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研究生院102室骆老师处,逾期不候。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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