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奖助〔2020〕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一)特殊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是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来自于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
2、父母均下岗,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4、家中多人同时上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5、出现突发性事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
2、家庭经济困难,遇到突发性事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给予补助:
1、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造成暂时生活困难者;
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者,抽烟、酗酒、铺张消费者;
3、学习不求上进者;
4、受校、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5、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贷款者;
6、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7、自筹经费研究生学杂费未交清者。
学校希望获得困难补助的研究生,根据需要承担一定的学生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工作,或其它力所能及的临时性工作。对于获得困难补助之后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学校将追回全部补助。
三、资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特殊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1000-15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500-1000元。
四、申报方式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培养单位审核。导师、辅导员、单位分管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和签名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校研究生院(部)审核。
(三)学校审批发放。学校研究生院(部)审批后,将名单提交财务处发放补助。
(四)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辅导员和导师意见、学院审核意见等均可先提交电子版,签名与盖章等环节可在返校后补充完成。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此次疫情信息摸排工作,全面掌握因遭受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底数清楚。
(二)申请单位请于5月25日(周一)17: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部)学工办黄巧办公邮箱。
联系邮箱:201920064@oamail.gdufs.edu.cn
联系方式:020-36206953
联系地址:北校区研究生院(38栋)101室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研究生院(部)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