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综合管理能力,改善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外校〔2015〕11号)(“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设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一)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可以配备研究生助管人员1名。
(二)学院:可以配备研究生助管人员1-2名。
(三)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教育集团、三会秘书处等其他单位可以配备研究生助管人员1名。
(四)所设岗位的岗位内容和职责需要至少体现出对应聘研究生领导力、执行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创新力五个方面的锻炼与培养。
(五)已经设岗单位不得再次申请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
目前我校已有64个用人单位共设有100个助管岗位。
二、津贴标准
助管津贴由学校专项经费全额支付,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考勤核定其劳酬,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补贴在下一个月通过学生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给学生。
研究生助管津贴包含两部分:基本津贴+绩效津贴。
(一) 基本津贴:研究生“助管”岗位原则上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需至少完成30小时工作量,每小时津贴按上级规定的标准。
(二) 绩效津贴:聘期结束后,聘用单位(个人)对受聘研究生进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期末鉴定考核。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受聘研究生,将会得到绩效津贴 (一个月助管基本津贴)。另外,对学期内担任助管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学校将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绩效津贴和证书将在下一个学期进行发放。
三、流程
(一)已设助管岗位的用人单位
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统计表》(见附件2)进行岗位延续或信息更新。
(二)新申请助管岗位的用人单位
根据设岗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申请表》(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统计表》(附件2)
四、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1月3日-7日,用人单位岗位申报
2. 1月8日-11日,核岗,学校公布岗位及应聘条件。
(二)材料报送
1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前:
1. 岗位信息有变化的已设岗用人单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北校区研究生院(部)101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部)孙小星老师邮箱。
2. 新设岗用人单位:报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岗申请表》(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北校区研究生院(部)101室,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部)孙小星老师邮箱。
五、岗位管理
学校将通过不定期的组织应聘研究生面谈或者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各用人单位对助管岗位的管理(包括对助管的培训、日常指导、考核等)情况。对不能充分贯彻执行我校设立研究生助管岗位目的与意义的用人单位,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设岗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用工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申报工作,逾期没有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申报,审批后自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执行。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岗申请表(新设岗用人单位用)》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