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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第三章、第一节的高校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可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Ⅰ/Ⅱ》,并根据文件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pdf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Ⅰ.pdf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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