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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及《广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穗府规〔2019〕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广州生源退役士兵复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申请工作,现将2023年广州市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申请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范围: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或复学)我校的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退役士兵参加高等教育的生活补助费为5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计发(扣除寒暑假),共计5000元/年人。复学在读期间,每年申请补贴的标准和资格以广州市民政局文件(穗民函[2017]1574号)为准。

注:

(1)往年符合申请资格,且现今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只能申请今年,不能补报往年。

(2)一年一申报,即每年只能申报本学年的生活补助费,不能一次性申报之后所有在读年度的生活补助费。

二、申报材料及上交时间

(一)申报材料:

1.附件1:《2023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

2.《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者退役证扫描件

(二)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以学院(培养单位)为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6:00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学生处官超老师的办公邮箱(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个人申请),文件名格式:XX学院(培养单位)+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

如学院(培养单位)本年度无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也请通过办公邮箱告知。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本年度的补助资金申报。

联系人:官超 联系电话:39328388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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