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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名额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本科学生奖学金共计8人: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4人;

2026年度台湾本科学生奖学金共计3人: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1人;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评选流程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其中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和台湾学生奖学金不能重复申请);

2.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学院报送名单至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生工作部按要求报送名单至省教育厅。

五、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分别按要求推选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4),于10月16日12:00之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学生工作部办公邮箱gwxscxsk@163.com。电子版审核无误后,学生工作部通过系统导出PDF版发回学院,学院打印纸质版申请表,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白云山校区六教B109-1室。

该项工作时间紧,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36204409

附件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4: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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