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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外大校[2006]35号)进行修订。

现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公共邮箱xschu@gdufs.edu.cn进行反馈。

联系人:叶老师,电话:36207022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1.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  征求意见表 .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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