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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学风校风,引导学生践行“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先进班集体与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广外校【2016】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16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奖章”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长奖章”用于奖励在热爱祖国、关心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积极社会影响的在校学生集体或个人。

二、“校长奖章”无名额限制,由各学院择优推荐可以代表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成果或学术创新成绩的学生集体或个人参选。各学院以院为单位将申请表、推荐材料(2000字,第三人称撰写)、获奖证书及科研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15日前送交学生工作部(处)。同时提交不超过15页的成果展示PPT(PPT须包括:能体现良好精神面貌及相关优秀事迹的照片3—5张,所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项或荣誉的证书照片,其它材料不限),发送至学生处范丽颖办公邮箱。  

三、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由学生处组织公开答辩并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校长奖章”是学校授予本科学生集体或个人的最高荣誉,是学校教育成果的集中体现。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先进事迹收集工作,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积极组织推报,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创新,不断提高道德素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联系人:高晴   范丽颖

电话:  36207022  39328962

附件1:校〔2016〕25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先进班集体与优秀大学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校长奖章”评选标准.doc

  附件3:校长奖章申请审批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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