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各学院排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出国(境)奖助学金获得者出国境情况,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备注栏,备注栏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已经成功出国(境)的学生,需在2023年9月17日前,以“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为邮件主题,将出国(境)学校的学校正式邀请函扫描件、签证出境印戳页扫描件(如未成功出境可提交网课证明)和个人中国银行卡号扫描件打包发送至gdufsjzxj@163.com,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放奖学金的50%/全额助学金。
出国(境)结束已回国的学生,需在2023年9月17日前,登录“智慧广外”-“助学金系统”-“出国(境)返校奖学金”申请剩余的50%出国(境)奖学金并上传不少于800字的学习交流报告附件,学习交流报告的命名格式为“学院+姓名+学号”。
如9月17日前逾期未能申请,可于本学期12月10日前提交申请,如再次逾期未申请将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并通知到位,将附件1和附件2排查结果于2023年9月15日(周五)中午12点前发至官超老师的办公邮箱。
咨询QQ群:741657697
联系人:官超 联系电话:39328388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出国(境)学习助学金学生名单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出国(境)学习助学金学生名单一览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