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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通过本学年广东省教育厅划线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承诺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或集体活动;

8.学生所获助学金应先用于抵扣本人的学费、住宿费。

二、资助等级及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限定对照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级别“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由于本学年困难认定工作尚未结束,且困难生等级需由省教育厅核议为准,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将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定为准。

国家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资助标准为生均2000-4000元/学年,金额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核定拨款实际金额确定。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国庆期间资助系统不开放),学生登录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发起国家助学金线上申请,在微信小程序中需同步完成家庭经济信息填写,具体操作见附件1《学生端资助小程序操作指引》; 同时填写提交纸质版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至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初审:10月15日前(国庆期间资助系统不开放),在辅导员完成学生家庭信息核实后,各学院学工负责人在“广东省综合管理平台学校办理子系统”-“资助名单初审”中对申请人选进行网上初审,确定候选人选名单。各学院将候选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综合管理平台学校办理子系统https://zzzh.gdedu.gov.cn,账号和原始密码另行通知

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困难认定结果和学院初审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并上报省教育厅评审。

四、其他要求

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10月29日下午下班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北校区学生服务大厅,南校校区校办公楼116)。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并将拟受助学生姓名、学号、助学金名称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咨询及建议电话:

南校区办公室地址及电话:校行政楼116,39328388

北校区办公室地址及电话:学生服务大厅,36207027

联系人:谢蓉 叶祥杰

邮箱地址:gwxszz@163.com

附件:

 附件1:学生端资助小程序操作指引.pdf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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