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助学金捐赠单位协商,目前已确认本学年社会助学金项目资助计划。结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现将本学年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主要参考各学院本学年度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受灾地区学生人数和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学生人数,名额分配和申请条件要求请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本学年未获其他社会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申请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申请和审批流程:
学生申请:10月1-11日,登录“网上学生服务大厅”-“服务中心”-“助学金管理”中提交相应助学金的申请。
学院审批:10月12日前登录“网上学生服务大厅”-“服务中心”-“助学金管理”,审核学生的申请(先由辅导员初审,再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链接:(操作指引见附件7)
http://cashall.gdufs.edu.cn/index.html
三、其他要求
(一)经与捐赠方确认,本学年部分社会助学金将对原已资助项目继续资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根据学校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受资助学生原则上除国家助学金,其他各类助学金不得重复获得。请各学院审核推荐本学年助学金受助学生时不要重复资助。
(二)请各学院做好宣传、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并将受助学生姓名、学号、助学金名称和金额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电子版材料(附件4)请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发至学生处黄星老师办公邮箱,纸质版材料于10月13日下午下班前汇总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处勤工助学科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101,南校校区校办公楼116)。
相关附件可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平台”下载(http://stu.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