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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外学生申请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通知

各学院:

  新一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为帮助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请学院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无论是新生还是老生,请于916日前把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收齐后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校校办公楼118陈瑶老师,联系电话39328009北校行政楼101张炳瑶老师,联系电话36204409,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并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

学生在上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时,请注意用铅笔在受理证明的左上角写上学生所在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和联系方式(长短号)

第二,申请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根据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要求,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现2016-2017学年学生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通过我校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未通过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4、已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

另外,我校高校助学贷款资金规定只能用于当年的学费,不能用于生活费和住宿费。各专业具体的学费标准请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

二、预申请

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我校经过2016年贫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学生、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借款项目为学费。

各学院收集申请2016-2017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包括新生和上学期已报名和未报名的老生)的信息,于9月19日上午12点前填好表格(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学生处张炳瑶老师的办公邮箱中,请注意此邮箱不接受以个人为单位的申请

请各学院提醒需申请2016-2017学年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别错过2016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借款学生学生证(老生)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复印件。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家长单页是指有学生家长信息的户口单页。

(二)《家长承诺书》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具备申请资格)。

请各学院认真阅读以上安排,以便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指导。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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