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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7日下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宣讲活动在北校区第二教学楼116举行。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广州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宫朋作为主讲嘉宾。广州市白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志强、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刘军、保卫处相关老师、辅导员代表以及各学生社团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刘军主持。


宫朋队长为大家宣讲《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宫朋队长主要从《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出台的背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定义、法律学习三个方面向大家进行了解读。首先,他向大家介绍了法律出台的背景:为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自2014年开始起草此项法律,经过了三次修改,于201711日开始正式实施。接着,他向大家解读了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的定义,并重点介绍了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智库机构三种主要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特征及内涵。最后,他从总则、登记和备案、活动范围、便利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个方面,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为更加形象、直观地呈现该法律的特点,宫队长向大家展示了由广州市国保支队特别制作的普法短视频。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宣讲会现场


    会上,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宫队长针对大家提出的关于如何辨别智库机构的合法性、如何应对学校周边非法传教活动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学生积极提问

本次宣讲活动加深了师生们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识别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的意识,为我校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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